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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 (记者 张登军 摄影报道) 春季禁渔期开始以来,绵阳城区秩序良好,但郊县的违规行为依然存在。3月30日,市渔政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三台县进行了突击检查,发现很多违规、违法行为。
当日上午,执法人员来到三台县潼川镇,发现该县射洪到三台公路口“陈氏野鱼”的招牌十分醒目。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拆除。在县城其它饭店,执法人员没有发现违法经营野鱼及打野鱼招牌行为,但部分饭店在菜单上写着野鱼,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纠正。在三台县潼川镇西门市场“张氏水产店”发现有经营野鱼行为,且未办理“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”,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执法。在三台县境内凯江河堤发现了数名违规垂钓者,执法人员反复宣传,垂钓者才离开。
带队执法的市水务局副局长林德菊认为,上述违规、违法现象,是由于三台县渔政部门工作不完全落实、管理不完全到位造成的。《渔业法》规定,在春季禁渔区、禁渔期内,销售、收购捕捞的将没收,并处罚款;禁止任何酒店、饭馆悬挂野鱼广告,违者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。

